关于为已开通“大商所期权”且同时具有“棕榈油期货”交易权限的客户自动开通“棕榈油期权”交易权限、为已具有“原油期货”交易权限的客户自动开通“原油期权”交易权限的通知
尊敬的投资者:
大连期货交易所“棕榈油期权”将于2021年6月18日正式上线。根据《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第七条“开户机构应当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,已通过适当性评估获得交易所某上市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,在同一开户机构可以自动获得交易所其他上市品种交易权限”的规定及大连商品交易所《关于棕榈油期权上市及引入境外交易者相关事项的通知》规定期货公司在开通境内外客户棕榈油期权交易权限时,客户应同时具备棕榈油期货交易权限,我司将为已开通“大商所期权”且同时具有“棕榈油期货”交易权限且未销户的客户,自动开通“棕榈油期权”交易权限。
上海国际能源中心新品种“原油期权”将于2021年6月21日日正式上线。根据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》第七条“开户机构应当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,已通过适当性评估获得能源中心某上市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,在同一开户机构可以自动获得其他上市品种交易权限”的规定,我司将为已具有“原油期货”交易权限且未销户的客户,自动开通“原油期权”交易权限。
如果您参与“棕榈油期权”、“原油期权”交易,请您关注“棕榈油期权”、“原油期权”交易风险,谨慎操作。如果您不参与“棕榈油期权”、“原油期权”交易,可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开户营业部关闭交易权限。如您有任何疑问,请致电我司客服专线4008887868。
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
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