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各交易所2501商品期权合约交易行权履约的公告
2024
11/25尊敬的投资者:
为确保各交易所2501商品期权合约到期日行权和履约的顺利进行,现就该期权合约到期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:
一、 各交易所2501商品期权合约到期日。
郑商所各品种2501期权合约(除对二甲苯、苹果、红枣外)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11日,对二甲苯2501、苹果2501、红枣2501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1月27日;
广期所各品种2501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6日;
能源中心各品种2501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13日;
大商所各品种2501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17日;
上期所各品种2501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25日。
二、期权买方申请行权应在合约到期日15:00之前按照我司要求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。
三、期权买方持仓符合行权条件且未提出弃权,视为提出行权,由交易所自动行权,期权卖方有履约义务。
四、期权买方若不同意按照交易所规则自动行权的,需在期权合约到期前平仓或到期日当天申报弃权。
五、为了确保行权和履约顺利进行,期权买方客户请于合约到期日15:00之前提交行权申请或放弃申请,15:00之后我司将不再接受行权申请或弃权申请。
特此公告。
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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