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各交易所2501商品期权合约交易行权履约的公告

20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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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投资者:

为确保各交易所2501商品期权合约到期日行权和履约的顺利进行,现就该期权合约到期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:

一、 各交易所2501商品期权合约到期日。

郑商所各品种2501期权合约(除对二甲苯、苹果、红枣外)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11日,对二甲苯2501、苹果2501、红枣2501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1月27日;

广期所各品种2501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6日;

能源中心各品种2501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13日;

大商所各品种2501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17日;

上期所各品种2501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2月25日。

二、期权买方申请行权应在合约到期日15:00之前按照我司要求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。

三、期权买方持仓符合行权条件且未提出弃权,视为提出行权,由交易所自动行权,期权卖方有履约义务。

四、期权买方若不同意按照交易所规则自动行权的,需在期权合约到期前平仓或到期日当天申报弃权。

五、为了确保行权和履约顺利进行,期权买方客户请于合约到期日15:00之前提交行权申请或放弃申请,15:00之后我司将不再接受行权申请或弃权申请。

特此公告。

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

2024年11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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